金正恩女儿金主爱多个重要场合位居C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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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日,大理一游客和朋友在某景区门口的饭店点了3个菜和几串烧烤,菜上来后,这位游客和朋友尝了几口后,觉得实在太难吃,便没再动筷,只是吃了5串烧烤,一共消费了就100多元。在结账时,他给老板协商,认为菜太难吃,愿付一半餐费。但老板不同意,他无奈结了账,然后向主管部门投诉。
店家则表示,菜都做好了,吃饭给钱天经地义,就应当全款付清。饭菜都是明码标价,头一次遇到这事。目前,市场监管部门已上门调查,店家愿意退还部分餐费。
市场监管部门工作人员联系游客表示,店主愿意退一半款,但游客称,不需要,但希望餐馆以后对消费者的态度要好一些,不要再犯同样的错误。事后,游客还表示,身为重庆人,在重庆遇到类似的情况,商家都会过来赔礼道歉,或者免单。没想到云南这边的商家,竟然根本不在乎顾客的体验。
有人认为,众口难调,口味不合不是不付款的理由。尝过就算是吃了,因为你尝过的菜,商家不敢也不能给其他消费者端上去。吃饭给钱确实天经地义,店家一方要求其全额付款是没有问题的。而游客要求餐费减半,是没有任何依据的。可能这个男子在重庆已经习惯这样了,已经觉得自己觉得难吃,商家就要给他免单了。
也有人认为,民以食为天,旅游城市的饭馆就要把饭莱做好吃了,还要卫生,这样你的城市就来的游客多。如果做不好,一传十十传百,说你们这边没有好饭菜,好住宿,往往生意做不长久的,别让自己的不认真,砸了自己的招牌。
有网友称,好吃不好吃是一个主观感觉。比如说臭豆腐,有人觉得是美味,有人觉得难吃死了。如果觉得不好吃,下一次就不来了。因此不好吃,不能作为不付款的理由。都以这个理由不付款,那么饭店就没法干了。菜给你上全了,你觉得不好吃不合你的口味,那是你的问题,但是你必须付全款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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