9月24日,网传辽宁一公司工人在生产黄豆酱等产品时,往里面大小便。当日,该公司发布声明称,网上不实言论均系诽谤,已向公安机关报案。
针对网络反映“佐香园调味品生产过程中有一员工往里拉大便”问题, 9月24日,葫芦岛市绥中县市场监管局对佐香园企业进行检查。经过检查,未发现食品安全问题。
有网友表示,也不知道是真是假,恶心得吃不下饭了。这两天佐香园大酱不香了,被弄得臭气熏天,让人难以下咽。害得自己都有阴影,不敢吃大酱了!到底是同行诬陷还是真有此事儿,一定得查个水落石出。如果是真的,这名员工算不算投毒?涉及危害公共食品安全一定要交给警方处理;如果是假的,一定要把那些造谣者抓起来严办!
有人称,虽然他辟谣了, 虽然他说得有道理(发酵罐那么高,不可能爬上去拉屎),但还是要换个牌子了,只能说请严惩造谣者。无论是真是假,都会给厂家造成很坏的影响,不敢买所有此类产品了!心里阴影太重了!
有人认为,万事皆有可能,也有可能是真的,但“造谣人”并没有证据,比如没有拍照片或者视频,再加上厂房的监控恰好坏了几分钟,那这个“造谣人”可能麻烦就大了。毕竟法律是讲证据的, 个人建议,造谣和假辟谣都应该负相应的责任,很多辟谣是明知道事实是真的,但还是硬着头皮辟谣,这样也算是造谣吧 。
网络不是法外之地。既然网传肯定就有第一个发布的人,首先要调查的是发布的人,找到这个人查明真相不就得了。如果企业有问题,产品应该立即下架,企业承担责任。如果是造谣,就应该处理举报人,并向社会通报情况。